泰安律师事务所提供的泰安法律咨询事务是为了更好的帮助广大朋友了解法律知识,维护更多人的合法权益。现在是法治社会,我们国家为了提高人们的法律意识,特规定“12.4”是法制宣传日,由此可以看出国家在大力提倡法律方面费了不少功夫。目的在于大力宣传宪法和法律,弘扬法治精神,全面落实“五五”普法规划,深入推进法制宣传教育,更好的服务科学发展。 泰安律师事务所开展的泰安法律咨询活动积极的响应了国家普法的活动,希望通过自己的努力让更多的人学到法律知识,我们所自成立以来一直兢兢业业,一般法律援助的对象包括:(1)有充分理由证明为保障自己合法权益需要帮助,确因经济困难,无能力或无完全能力支付法律报务费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盲、聋、哑和未成年人为刑事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没有委托律师的,应获的法律援助。其他残疾人、老年人为刑事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因经济因难没有能力聘请律师的,可获得法律援助。可能被判处死刑的刑事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律师的,应当获得法律援助。(3)刑事案件中,外国籍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指定律师辩护的,可以获得法律援助。 泰安律师事务所用我们的真诚为您全心全意服务,欢迎广大新老朋友前来进行泰安法律咨询,也欢迎正在被法律困扰的当事人来向我们倾诉您的困难,我们会竭尽全力帮助您排忧解难。期待您的致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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