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律师的律师精神就是要全心全意的去为每一位当事人解决困难,保护当时人的合法权益是我们泰安律师义不容辞的责任,其实我们的律师精神是通过以下故事引申来的。 在很久前的四川地带,曾经有位贫僧对富僧说:“吾欲之南海,何如?”富僧曰:“子何恃而往?”曰:“吾一瓶一钵足矣。”这种“一瓶一钵”精神,以精神伟大克服物质贫瘠的精神,以忘我工作浑然不顾生活艰苦的精神,在马兰等志愿者律师身上有着恰好的写照。可见人在艰难考验面前有三重境界:畏惧艰难,忍受艰难,享受艰难。畏惧艰难是多数人的写照;忍受艰难已属不易,但终究是在忍受之中,内心是痛苦的,精神是不快乐的;享受艰难却是以苦为乐,可能是只有很少一部分人才能达到的境界。它需要一个人思想和情操修为的决定性提升,以及对外在世界高度自觉的担当,按照哲学的话语,就是要“实现必然王国向自由王国的飞跃”,其最重要的特征就是对物欲的淡定节制与对他人的关怀和大爱之心,与佛界的“大彻大悟”如出一辙。马兰他们就是这种大彻大悟的人,因而也是最幸福的人。 毛泽东在谈到长征的时候说:“长征是宣言书,长征是宣传队,长征是播种机。”从马兰他们的经历以及由此所反映的心路历程来看,他们何尝不是在进行一次地理上、业务上和灵魂上的长征呢?他们何尝不是宣言书,不是宣传队,不是播种机呢?他们由繁华都市入甘、入藏、入大漠、入草原、入戈壁,征程万里,经年累月经历塞北大漠、边陲风沙和雪域高原的洗礼,从想象中的美好,到忍受艰难,再到以苦为乐,深深爱上边远地区的土地和人民,那不是长征吗? 他们是宣言书,宣告我国繁华都市曾经“养尊处优”的律师,是生存和适应能力极强,能够在边远艰苦环境“扎硬寨,打硬仗”的铁血勇士,是能够在国家和社会急需时刻“拉得出,打得赢”的行业翘楚,是在这个风云变幻时代足以担当家国社稷种种艰难重任的脊梁。他们是宣传队,以讲课普法的形式把国家的法治理念、公平正义观念和具体法律制度宣讲给广大边远地区的人民,使法治的光芒照耀在更多的土壤。他们是播种机,作为业界的先行者,将带动和激励越来越多的都市人走向广袤的外部世界,走向国家的老少边穷地区,贡献才智,陶冶情操,寻求或重塑人生价值;他们在边远地区人民心坎播下了关爱的种子,必将促进和谐社会的建设;很多人,尤其那里的青少年,享受着他们法律知识和智慧的浇灌,加上后续的努力,必将提升当地的法治建设,包括律师队伍的发展壮大。 这个时代需要更多这样的宣言书、宣传队、播种机。马兰律师连续3年在甘肃和西藏老少边穷地区的法律援助活动及其感人事迹,让我们看到一种难能可贵的“志愿者精神”,它不但是我们大都市律师的精神路标,也是我们时代日益短缺的精神食粮,值得我们大张旗鼓地去记载、去弘扬、去实践。这一志愿者精神,就其实质而言,是一种自觉而非被迫的奉献精神,一种孜孜不倦关怀和帮助弱者的大爱精神。这种精神,随着物质的充裕和生活的舒适,渐渐被很多人遗忘、抛弃,甚至奚落了。但问题是,只有像马兰那样,真正认识到任何优越的物质条件是包括贫弱者的辛劳在内的社会系统工程的产物,我们才会感到谦卑和亏欠;只有像马兰那样,不仅仅把自己的兄弟姐妹当兄弟姐妹,还要把别人的兄弟姐妹当兄弟姐妹,社会才可能真正和谐。我们作为律师只有本着这种精神才能够做到为当事人排忧解难的最初义务! 更多泰安法律咨询请登录http://www.taianlvshi.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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